1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医疗健康领域的商业保险改革作出详细部署。
笔者在《意见》中发现,国务院明确表态将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尤其是“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这意味着将给医师多点执业带来利好。
国务院还表示,完善发展商业健康险的支持政策,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
医疗责任险提上日程
国务院此次明确就 “医疗责任保险”发声,对于下一步的医师资源市场流动,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笔者从相关公立医院获悉,由于财政投入相对不足,部分公立医院一度未曾给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发生医疗赔偿时,多数医院采取医院和科室分担制,科室承担费用大部分由责任医师埋单。这种情况下,很多医生对多点执业的医疗风险心存顾虑。
此次,国务院表示将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并提高医疗执业保险覆盖面。尤其是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促进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平等和谐医患关系。
同时,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一名公立医院人士表示,就目前国内的情况看,就算财政支持足够,从市场的角度观察,参与其中的企业还面临经济回报的问题,这位公立医院人士对未来企业与医院之间的合作存有忧虑。
笔者在《意见》中发现,国务院层面明确表态将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尤其是“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
配套财税政策将露脸
更深一步看,为推动商业健康险的稳步改革及发展,还须细化出台且落实对应的配套政策。
在这方面,国务院表示将“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即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坚持市场配置资源,鼓励健康服务产业资本、外资健康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各种类型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发展。
业内人士建言,在配套政策的安排上,可适当提高赔偿限额,使责任保险更能发挥风险分散的功能,使被保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障。目前医疗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偏低,无法从根本上转嫁医院的赔偿风险。因此,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责任限额。
促使保费厘定的合理化,即根据医院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医务人员素质、科室不同、手术类型不同制定差别费率,改变目前较为粗放的费率厘定方法。针对费率偏高的状况,保险公司应适当降低保险费率。
同时,扩大被保险人的范围,将医师作为被保险人。至于下一步其他层面的政策安排,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商业健康保险占比低
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人身保险业务总保费为10592亿元,其中健康险保费收入为1260亿元,占比11.87%。事实上,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占比极低,官方数据显示,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占全国医疗总费用支出比例只有1.4%,而在美国这个比例是33%。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重要原因是社会医疗保险保障面过窄、保障水平过高。
《意见》提出,坚持市场配置资源,鼓励健康服务产业资本、外资健康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各种类型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发展。据了解,目前国内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谐健康。
中国市场专业健康险公司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王绪瑾坦言,目前市场上几家专业健康险公司经营不好不是保险公司经营水平的问题,而是制度的原因;此外就是医院的过分强势,如医患联合骗保的问题,由于医院的过分强势,导致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业务做得越多就亏损越多。
人保健康的相关负责人认为,《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可以预期,随着健康保险专业化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市场空间、盈利空间将得到空前释放和拓展,未来将出现一批综合实力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社会知名度高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成为保险业新的价值增长点。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国务院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医师多点执业获鼓励,而且,配套财税政策将露脸。此外,医疗责任险即将提上日程,这将有利于完善医疗责任险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