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上海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上海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按时足额的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初次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根据所在单位员工从事行业的风险性而异的,一类至八类行业人单位分别为 0.2%、0.4%、0.7%、0.9%、1.1%、1.3%、1.6%、1.9%,员工个人则无需缴纳保费。
后期用人单位再为员工续保工伤保险时,缴费比例就会考虑到费率浮动因素,当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0%、小于等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至120%;而当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两档至150%;若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一档至80%;《上海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实施后连续五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两档至50%。
慧择提示:2016上海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根据用人单位从事行业的风险性来制定缴费比例的,后期再为员工续交工伤保险的话,就会综合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的高低来重新确定比例,以确保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更加合理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