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关爱e生少儿长期医疗保险必选部分保证续保、可选部分不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证续保期间为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续保合同届满时止,自您首次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零时起计算。
保证续保权: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前,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申请续保,您按续保时对应的保险费率足额交纳保险费后,续保后的保险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内,除下列情形外,我们不会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续保申请,且本产品的停售也不影响您的保证续保权。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将一并终止,您在下列任一情形之后的投保或续保申请均等同于首次申请投保,我们有权拒绝您的投保申请,即使我们同意了您的投保申请,您的保证续保期间和等待期也将重新开始计算:
(1)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您在本合同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内,未足额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3)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19周岁;
(4)我们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向您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了保证续保期间内的保险金总限额;
(5)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终止;
(6)本合同效力中止且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未按本合同的约定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