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人保关爱e生少儿长期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
犹豫期:签收人保关爱e生少儿长期医疗保险合同当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 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即被解除,保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后30日内,保司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等待期:自人保关爱e生少儿长期医疗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传染病,由此导致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7日,保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疾病,由此导致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90日,保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上述 7 日或 9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以下两种情形,无等待期: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 (2)续保合同的。
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前您重新提出投保申请,若保司同意您续保人保关爱e生少儿长期医疗保险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新续保合同交 费期,若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则为新续保合同首期保险费的交费期。新续保合同 交费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您须先交纳新续保合同应交而 未交的保险费。若您在新续保合同交费期内未足额交纳保险费,则新续保合同自交费 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