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内(续保除外)初次患本保险所附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保险人对投保人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本保险所附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该被保险人妇科癌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金额
普通卡最高人民币1万元,金卡最高人民币3万元。
保险期限
1.自持卡人发卡后三个月内其信用卡首次计算积分消费的次日零时起或银行系统确认其积分换取保险权利的次日零时起或经甲方银行取数确认其消费情况符合银行所规定的续保条件(该续保生效日自被保险人上一保险周期失效日的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限一年。
2.如持卡人注销其广发信用卡或被银行停止用卡,则保险期限至注销日或被停止使用当日的二十四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