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工伤保险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和工亡待遇标准,其中工亡待遇标准是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1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生活护理费
  1、标准:一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四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7条。
  4、备注: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工亡待遇标准
  1、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