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单位见吧1.5%,个人缴纳0.5%,由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月平均工资的60%。
  注:实际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缴,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缴,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缴。

  缴费方式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