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红河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办理流程
1、单位需需要提前准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单位于次月去税务部门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
办理地址
红河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红河州政府办公楼c区2楼
个旧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个旧市和平路28号
开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开远市建设银行灵泉东路分行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