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实行限额报销,根据生育医疗费住院票据实数,补助标准最高为:顺产(自然分娩)2500元、难产(侧切)3000元、剖腹产4300元。
2、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500元。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依住院票据最高报销5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依据票据最高报销800元。
慧择提示:红河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不同治疗项目予以不同程度的报销。对于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依住院票据最高报销5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依据票据最高报销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