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比标准
  雅安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其中单位缴纳1.5%,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缴费方式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特困失业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保补贴和最低工资标准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