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的,市民需要携带齐全的材料办理此业务,防止材料不齐出现无法报销的现象。

  报销比例
  今年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为:2—4万元,分段补偿标准55%;4—6万元,分段补偿标准 57%;6—8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0%;8—1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4%;10—2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8%;20—3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 73%;30—5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78%;50万元以上,分段补偿标准83%。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马鞍山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马鞍山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