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安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有所变化,其中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3273元,下限为2655元。至于缴费比例,企业20%,职工8%。

  缴费基数
  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2655元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3273元为基数缴费。

  缴费比例
  企业:20%;
  职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