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工伤保险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职工因公受伤依据条例依法享受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和外出医疗差旅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伤残津贴:1-4级伤残人员按月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90%、85%、80%、75%;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的伤残人员,其护理费标准分别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50%、40%、30%;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⑵因工死亡丧葬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⑶遗属抚恤金:发放基数与标准:死者生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其配偶40%,其他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