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节省一笔开销,因此,人们都愿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市民需要贷款条件,并且按照流程办理才能申请顺利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购买的住房(期房)应在宜昌城区,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
  2、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房人和配偶为借款人,父母、成年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需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也应为借款人。
  3、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主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4、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
  7、已交付了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
  8、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无宜昌区域户籍的,能提供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一、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
  预约时间:借款人通过网上或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预约办理贷款登记时间(网上自助登记跳过此步骤)。
  步骤二:
  贷款登记:
  ①备齐所有材料,登录中心网站“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注册或由开发企业代为注册,按照操作提示,自助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②所有借款人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步骤三:
  中心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后,向主借款人发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短信通知。
  步骤四:
  贷款发放: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所有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伍家岗营业部一站式办理贷款、抵押、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手续。当日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实时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二、组合贷款
  步骤一:
  贷款初审: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中心开出《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
  步骤二:
  贷款审批:借款人持中心开具的《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及办理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到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受托银行对商业贷款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材料移交中心。
  步骤三:贷款发放
  等待通知:贷款发放当日,银行贷款资金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实时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