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2015年宜昌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缴存基数
宜昌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38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3808元,南溪区9230元,宜宾县11125元,江安县9348元,长宁县8963元,高县10625元,筠连县10752元,珙县10592元,兴文县10731元,屏山县10610元。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2016年宜昌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凡高于12%的一律调整为12%,部分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