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市民要清楚,这样满足条件的市民熟悉程序可以节省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4、出境定居的;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6、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良性脑肿瘤、重大器官移植、帕金森氏症、何尔茨海默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动脉搭桥手术、双目失明、瘫痪、严重烧伤、精神分裂症重大疾病之一,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流程
  1、业务大厅领取或网上下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提取人员单位初审并盖章;
  3、公积金业务大厅受理初审;
  4、会计核算科复审;
  5、主管主任审批;
  6、会计科进行转账或出具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