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促进西藏公积金的使用率。

  主要职能:
  1、指导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
  2、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3、提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拟订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指导全区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
  5、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
  6、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
  7、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8、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9、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住房贷款发放等政策和规定;
  10、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
  11、指导和监督全区房地产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