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是深圳户籍职工养老保险,参加此种险种的人员需要按照深圳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缴费。
1.与深圳市参保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在深圳市参加社保登记的员工;
2.职工为深圳户籍人员。
缴费基数和比例
1、个人:
个人基数:2030<=个人工资<=6054*3
个人缴费比例:8%(计入个人账户)
2、单位:
单位缴费基数:2030<=个人工资<=6054*3
单位缴费比例:13%+1%=14%
①13%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②1%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记入地方补充养老基金。
缴费标准
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