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补交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底薪标准计算,应缴金额为底薪的18%。
因此深圳社保补交流程需要分为两种:
一、个人补交
受理时间
工作日均可办理。
申请条件
拥有深圳户籍。
申请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3、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
4、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
5、填写《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交养老保险费,补交事项的审批工作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予以办理的,通过银行托收应补交的养老保险费。
不予补交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单位补交
受理时间
工作日均可办理。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申请材料
补缴三个月内的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
补缴超过三个月且在两年内的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劳动合同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账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