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北京晚婚假可在原有婚假的基础上增加7天,但是目前该想福利政策已经正式取消,这意味着符合晚婚规定的男女在结婚时也无法享受这一福利待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