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市晚婚假天数为15天,由于该市新的计生条例尚未出台,所以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