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晚婚假规定 2015最新消息,该市晚婚的公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这意味着上海夫妻属于晚婚的情况下,婚假天数就是15天+晚婚假7天,即可享受22天婚假。

  《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是: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由此可知,2015年上海结婚婚假天数是3天,如果该夫妻属于晚婚的情况下,那么该对夫妻婚假天数就是15天+晚婚假7天,即可享受22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