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国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中通过了养老保险并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养老金并轨方案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中通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马凯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风险。全面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探索省级统筹,缩小地区间、人群间政策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