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要与时俱进,与社会需求相符合,保险业更应如此。为了顺应时代潮流,满足更多人的保险需求,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理财保险产品,其中,中国人寿推出的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就受到较多的关注。您可以通过下文对千禧理财两全保险进行了解,看看是否满足您的需求。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一:特色
  每三年享有现金返还,终身领取;
  交费期间保额递增,抵御通货膨胀;
  每年享有红利分配,并按复利计息;
  保单借款,方便资金周转;
  终身享有人寿保障,确保人身风险。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二: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三:红利事项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借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的,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缴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具有现金返还、终身领取、保额递增、抵御通货膨胀、复利计息以及保单借款等特色,能很好地满足众多消费者的保险保障和理财需求。对于消费者来说,投保千禧理财两全保险需要注意其红利事项,这与您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慧择网上的两全保险产品较多,欢迎您前来综合对比,从而选择更为满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