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红利分配:在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中国人寿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现金领取红利,或选择红利保留在中国人寿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不负保险责任: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7、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慧择提示: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的条款内容有很多,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尤其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部分,它们能让您明确自己的保险利益,也能让您了解中国人寿的免赔情形,从而避免后期的理赔纠纷。若您打算投保千禧理财两全保险,阅读条款后最好关注一下其费率情况,这对您而言有利无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