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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三险种获得赔偿超过百万 近日,平保上海寿险将70.5万元身故保险金送到了客户葛某的受益人手中,至此。葛某高达百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全部送到其受益人的手中。这是平保上海寿险今年赔付的最高保险理赔金。据了解,客户葛某于1999年12月1日投保了平保上海寿险《平安康泰》险、《附加重疾》险、《附加住院安心》三个险种,并于2000年10月31日又投保了《平安世纪理财》险,保额为55万元。 今年3月葛某被确诊患低分化腺癌。经平保h 合平安康泰及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重疾赔付条件,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易主 学生旧病复发难理赔 12岁的小学生小尹在学校体操训练中不慎损伤脊椎而4度住院治疗,因为已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前3次住院,她顺利地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到了第二学年,因学校转而与平安保险公司合作,不明就里的小尹也就转保到这家公司。不料,当小尹因旧病复发再度住院治疗时,她遭遇了理赔难题。 三次治疗获理赔 据小尹的外婆李女士介绍,2003年,小尹就读于南宁市明秀二区小学6年级。 当年12月底,小尹参加了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体操训练,可能是动作过大,12月31日早上起床时,
重疾险官司庭外和解 深圳六名投保人质疑友邦保险与之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显失公平,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保一事,昨天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收场。这场事先张扬的官司达到了投保人的目的,他们最终接受了友邦公司的和解请求。 代理律师称官司目的基本达到 昨天,6名投保人向罗湖区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他们的代理律师马辉表示:“这个结局堪称完美。”马辉说,官司的目的基本达到了。我们有两个目的:一是公益性质的,通过诉讼提醒公众重大疾病险存在的若干问题,这一目的通过媒体的报道已经实现;二是保护当事人利益,最
健康险投保人打赢保险官司 投保时,保险公司约定连保三年可保证续保。三年后,保险公司却以健康因素不符合承保条件为由拒绝续保。投保人王娜(化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5日,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为王娜办理续保手续。 2002年9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业务员向王娜推荐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并称如果王娜能够连续投保三年,就保证她可以续保。王娜觉得这个险很适合自己,便与该保险公司订立了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合同,档次为四档,年交保险费用15
为父投保瞒病史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1月31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因投保人隐瞒其父病史,而未履行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义务,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投保人败诉,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9月20日原告刘某在被告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业务,投保人即原告刘某,被保险人是刘某之父。 明免体检,有关被保险人病史等身体状况告知事项均填为“否”或“无”,原告刘某及其父亲分别在声明栏投保人、被保险人处签名。2002年9月30日被告保险公司出具了个人长期
重大疾病险带病投保纠纷 购买了高额的重大疾病险后,被查出患上绝症,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是“带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昨日记者获悉,日前,邛崃法院成功主持调解,保险公司最终补偿绝症患者4万余元。 2008年,原告张军(化名)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最高额赔付2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此后,张军经医院检查,核实他患上了“末期肾病综合症”。张军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未能如愿。张军随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他保险金20万元。但保险公司表示,张军是“带病投保”,依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业务员“隐瞒”病史 保险公司拒赔被保人 沈女士在2008年6月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和重大疾病保险,不到一年后,她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本以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以其隐瞒病史且病情严重程度没有达到其公司规定的赔付标准等理由拒赔。沈女士遂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处保险公司支付沈女士10万元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患大病后保险公司拒赔 2009年1月,沈女士怀孕,同年4月身体发生了异常,全身浮肿,到医院检查
生命人寿附加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本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其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将变更为主合同原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备 注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100 周岁 交
联众附加住院健康保险 险种特色: 医疗住院,周全照顾 低廉保费,加倍呵护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60天-17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 保险利益: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案例: 小安,6岁,父母为他购买购买了联众住院健康保险,该附加险的首年度保费为460元。年中,小安因高烧导致并发症住院治疗10天,共支付医疗费用4800元,按照合同李先生可以得到全额4800元的住院费用补偿,还可以获得500元(5
联众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备 注投保年龄:18周岁-64周岁,最大满期年龄为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产品特色1、保额按需选择——在3,000元的基本保障至30,000元的高额保障,您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障。 2、保费经济实惠——联众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提供不同的保障选择,您能够以较低的保费获取基本的医疗费用保障。 3、在保额范围内实报实销;按次给付,不限次数——保险金按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计算并给付,全年不限次
联众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初次被诊断罹患合同所列的癌症、中风、瘫痪、暴发性肝炎、重大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帮助被保险人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疗养。 备 注投保年龄:18岁-60岁,最大续保年龄为64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产品特色 涵盖大病范围广,购买保险得安心 案例设计 王先生,30岁,普通白领,投保了联众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当年保费472元)。年中,王先生不
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B) 产品特色解决孩子万一感染重大疾病或需要重大手术治疗的经济隐患 没有人希望不幸的发生,但也没有人能阻止不幸的降临。本计划的功能就是防患于未然。 如果这种不幸降临了,本计划可提供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保险金,最高可达到保险金额的5倍。这不是简单的金钱,而是延续孩子生命和再现生机的保证。 为您提供孩子万一发生不幸的精神抚慰 本计划提供身故保险金,虽然它不能代替孩子的生命,但用它也许可以实现孩子生前的愿望。 期满给付,经济无损 您的
长寿安康保险 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五周年时生存,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以后,被保险人在合同每届满五周年时生存,则按每届比上届增加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死亡,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
信诚「宝康」少儿医疗健康保险计划 保险期间一年期,不保证续保,最长可续保至被保险人22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保险责任以外残疾保险金或以外烧烫伤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保险合同约定金额 以外医疗保险金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该项费用-80元, 最高5000元/次 ICU意外医疗保险金 :最高5000元/次 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 :25元*(住院天数-2) ICU津贴保险金 :施行手术的给付比例*3000元/次 住院费用比厂医疗保险金 :最高可获得实际支出的,合
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住院津贴保险金: 因疾病住院的第四天起,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 = 每日住院津贴金额x (实际入院天数 — 3天) 因意外住院,从入院第1天起,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因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的第四天起,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额外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每日住院津贴金
健康保险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规定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利。在医疗费用方面,保单中规定了免赔额,即保险费用给付的最低限额。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 免赔额的计算一般有三种: 一是单一赔款免赔额。针对每次赔款的数额; 二是全年免赔额,按每年赔款总计。超过一年数额后才赔付; 三是集体免赔额,这是对团体投保的被保险人而言,对于同一事故,按所有成员的费用累计来计算。 规定了免赔额之后,小额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负,大额的医疗费由保险人承担。这
医保9月再添三项惠民新政 9月1日起,三项医保惠民政策将正式实施:6项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提高一半;百余种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纳入报销范围;新增血友病等3种门诊特殊病。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这三项新政将覆盖到1104万参保人员,每年可减少群众医疗负担近7亿元。 此次调整是市人力社保局继今年5月出台提高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和提高城镇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两项政策后,再次推出的三项惠民新政策。这些普惠政策将涉及1104万参保人员,其中包括958万人城镇职工和146万城镇居民医疗保
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一、产品特色 升级保障,多种重疾责任举重若轻 雪中送炭,特定重大手术提前给付功能缓解压力 人性关怀,特设特定疾病保障安心康复 真诚守护,尊崇健康人生周全保障 二、购买提示 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为出生30天至60周岁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缴付或按年缴付,按年缴付可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或30年缴清。 保险期间 本保险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三、利益演示 保障范围保险利益 身故全残保障1、 被
个人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六十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住院费保障 住院费保险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 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 对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按比例给付保险金。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
网络投保健康险优势渐现 在保险产品发展趋于同质化的前提下,各个保险公司开始从服务模式上打出了自己的王牌。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投保成为目前保险行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成为目前考量保险公司质量的主要依据。 纵观国内的保险公司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发展,不得不提到慧择网打出的网上投保第一的品牌。慧择网通过完善网上投保流程首先将投保的手续简便化,时间也更短,通常投保的过程只要2-5分钟。同时通过网络实现了投保与理赔的一体化服务,提高了效率,也完善了服务的质量。而网上直销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产品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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