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保监会在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这意味着首份互联网金融监管规章将出台,监管层对互联网保险还是持开放态度,整体明显松绑,可视为大利好,险企应抓住这一红利契机。
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相关业务。人身保险公司应以总公司名义经营互联网保险,实现集中运营和管理。对于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的门槛,《征求意见稿》从偿付能力、运营和业务系统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信息披露制度。
针对跨区域销售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须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称较之前一稿的网销专属产品审批制度、促销5%、10%的比例限制、不同类型产品的地域限制、不得低于传统渠道的风控问题、高现价产品的限制、投保人身份验证问题,统统都不见踪迹或者高度弱化了。核心就是一个,公司有能力,合作机构有资质,没有洗钱风险,风险提示、客户服务到位就可以,至于怎么促销、用什么产品、在什么地方销售都交给市场来解决,还是鼓励保险公司去闯,否则创新容易被限制,也不适应现在的互联网浪潮。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应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提供在线服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应及时承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鼓励探索应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合作机构网站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于合同成立24小时内将保单完整信息导入人身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同时,咨询和销售人员应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A证)。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监管层对保险机构风险控制、信息系统技术、提高客户体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多最新保险资讯,敬请关注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