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但当我们遇到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时应该怎么办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必缴项目。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
慧择提示: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