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焦点问题,国家领导人很重视养老问题,多次在政治会议上提及。吉林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4月11日,笔者从吉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家政策,吉林省今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上调157元,增幅为10%。养老金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将于近期将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65元。按照缴费年限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以下,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以上,每月增加4元。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慧择提示:吉林省此次养老金调整,坚持了实事求是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养老金调整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吉林居民参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