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更进一步满足人们的养老需求,全国各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调整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的缴费标准。近日潍坊市统一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近日,潍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调整保险费筹集标准,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将被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知》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
其中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助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慧择提示:潍坊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统一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居民的选择性,居民可以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