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房养老”保险是2014年才提出的,目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养老制度尚未完善,“以房养老”保险困难重重。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一般俗称保险版“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
试点计划公布以来,行业内外不少人看好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但更多的人却抱着观望态度,认为这项带有破局性质的“工程”面临着不少挑战:一方面,中国人养儿防老、家产传后等传统观念将给业务开展带来阻力;另一方面,诸如房产价值的评估以及70年产权到期后房产归属等问题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为此,大部分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保险公司都表示,暂时不会开展此类项目。
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外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保险公司专业人员配备、合作方资源、不动产风险管理与处置、获利周期、产品接受度、险企在此类项目中的核心竞争力等等都将决定此类项目是否能顺利开展,必须要与能非常好的管理和处置不动产的第三方联手才有可能比较好的开展此类项目。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在国外比较流行,然而在国内由于各种原因受阻。“以房养老”保险前途的是光明的,道路却是非常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