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保障广州市居民享有更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更加快乐健康的生活。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广州市将实行社会医疗保险新条例。该条例大大保障了广州市居民的利益,下面就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13年之久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01年17号令),将被新版条例所取代。新旧政策变革,不仅是缴费年限从10年延长到了15年这么简单。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敏、副巡视员陈玉元为广大市民详解了新旧政策的变化。人社、地税部门同时提醒,新政实施前,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人员,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并确保账户里有足额费用便于划扣参保。
陈敏表示,《条例》明确规定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新政的主要亮点之一。
“目前,广州市已经对现有的7个新农合统筹区的筹资标准上限、政府资助标准进行了统一。2014年,广州将出台具体的整合政策,并于2015年开始实施城乡医保”,陈敏表示,目前广州市新的城乡居保的缴费和待遇标准测算,正在研究分析当中,一旦出台办法,肯定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条例明确了政府将负责兜底承担各项医保基金存在和已出现的风险。在加大投入医保事业的同时,一旦基金收不抵支,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补贴。
据悉,在条例实施前后,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规定的政策设置。只要在2014年1月1日前,在广州有过哪怕一个月的参保缴费登记,其参加职工(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都只需要10年。
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表示,在最近半年来,广州的确出现了集中参保的“热潮”,仅今年以来广州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数就增加了50万余人,虽然不能判断是否都是“突击”参保的市民,但新增人数确实比往年要多得多。李程提醒,只要在明年元旦前有参保记录的,就不算是“首次参保”,依然可以享受10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待遇,因此市民可“抓紧”最后的机会前往地税部门登记参保。
市地税局业已启动了“应急机制”,市民只要在今年12月29日之前前往地税部门参保登记,并确保供划账账号内有足够款项。只要银行账号完成划扣缴费的,都可成功参保,节省5年的参保年限。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以往一直服务企业,却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一定要尽早举报企业的拖欠社会保险尤其是医疗保险行为。“事关五年缴费年限问题,员工举报过晚,势必影响人社部门的认定。”
同时,人社局正酝酿出台新的连续参保奖励计划。“目前,对于连续参加2年及2年以上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其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上调5%的激励机制已经出台。”李程透露,下一步,广州还将考虑适当提升连续参保参保人的报销上限这一奖励举措。
陈敏表示,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共同财产”,是救命钱。为确保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必须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新的《条例》也意识到了这点,明确了从政府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咨询监督机构监督以及人大监督等四个方面,规定了监督管理制度。目前,由社会人员组成的医保基金医务监督员队伍已经成立,成员超过10名社会各界人士。同时,条例明确要求的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下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也已形成。
慧择提示:小编认为广州市将实行社会医疗保险新条例,大大保障了广州市居民的利益,不仅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值得各地政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