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我省医疗保险有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合这三种类型参保人员,类型不同,选用药品的目录也是不同的,太多的分开目录让医生很犯难,针对这一现状,我省制定出台一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通用的药物目录。
此前,除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还有补充药物目录、城镇医保药物目录、新农合药物目录,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目录、县级医院药物目录等。制定各种目录的职能机构均各自规定,非目录内药品不能报销。这一现状,造成医疗机构药物使用品种数量居高不下,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加重。在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基础上,我省日前出台了符合我省实际、包含1118种药物的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下一步,将按照“一个目录、比例控制”新思路,不管是城镇医保病人还是新农合病人、不管是省级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使用同一份基本药物目录,政府只是对不同层级医院使用目录药品比例进行控制,规定村卫生室要100%使用目录中的国家基本药物,中心卫生院使用的药品中90%以上必须是目录内药物,县级医院使用比例不得低于80%,城市医院也将按规定比例使用药物。
专家认为,新版药物目录更贴近医疗机构药物使用实际情况,促进了药物的合理使用,更利于上下医疗机构用药连续,便于双向转诊,将有望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
慧择提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通用的药物目录的出台提高了医生的工作效率,也简化了医疗参保人员的选药程序,这是我省医疗保险进步的一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