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条款约定,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实践中,对于从事客运服务的车辆,如出租车、营业用车等,以及乘客相对不固定的非营业机动车辆,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等,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须向车上人员承担一定的法律贻偿责任,因此,这类车主最好选择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对于仅做代步工具使用的家庭自用车,由于车上乘客主要为家庭成员,严格来讲,被保险人对其家庭成员并不承担法律赔偿责任。为避免可能发生的保险拒赔,这类车主可以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而考虑转投其它替代性保险产品。
为有效防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可能遭受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该选择投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从性质上讲。交通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只要投保了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无论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了汽车。还包括飞机、轮船、火车、地铁等),还是乘坐私家车出行都将获得更为丰富保险保障。
被保险人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比较来决定是否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或选择投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无论是家庭自用车、非营业用车还是营业用车。被保险人本人均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项’上的“车上人员”,因此车主最好再为自己购买一份交通意外险。
慧择提示: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而非意外伤害保险,所以在考虑车上人员责任险时要看是否有必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