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车上人员是指在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合法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搭乘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下列人员的损失往往不构成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本人
如前所述,车上人员责任险在性质上属于责任保险。按照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其本人并无法律责任而言。因此,被保险人本人并不应构成保险条款意义上的“车上人员”。
2、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一般而言被保险人与其家庭成员之间并不承担民事上的法律责任。因此,很多责任保险条款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列为责任免除范围。例如,机动车三者险条款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样作为责任保险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在条款中并未明确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列为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在理赔过程中,是否应该赔偿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损失一直存在争议。但可以明确的是,严格按照责任保险的原理来讲,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损失并不构成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3、有以下行为的其他人员
对于违法搭乘人员,因故意、重大过失行为造成自身伤亡的被保险人及驾驶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其损失不构成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现行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也明确把上述人员的损失列为责任免除范围。
慧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本人不构成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所以车主为自己购买一份交通意外险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