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经测算,蚌埠市将筹集3.6亿元支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其中为127万参保人员支付参保补助0.4亿元,为45万城乡居民支付养老金3.2亿元。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市城乡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2012年蚌埠市制订《蚌埠市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
据了解,城乡居民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补。年缴费100元至300元的,财政补助30元;年缴费400元至600元的,财政补助32元;年缴费700元至1000元的,财政补助35元。蚌埠市五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获得财政特殊补助,分别是:对城乡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父母等两类人员参保的,财政再给予每人每年35元的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和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等三类人员参保的,财政按照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慧择提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民心所向,也是农村居民最期待的,蚌埠市筹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举措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顺应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