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保障卡”非保险公司设置
上述消费者向媒体人提供的 “八达岭野生动物旅游安全保障卡”(保障卡),正面写着“卡号:0309101;保障额度,人身伤害额度:1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2万元”等信息。该保障卡的正面用加粗的黑体写着5.00元,盖有红色印章“2014年2月9日”。在该保障卡正面标注:“(本卡当日有效,无日期章无效)”。
该保障卡背面写着:“保障对象:购买本园区门票且在本园经营范围内游玩的游客。保障责任:游客在本园内观光游览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保障期限:自游客进入园区时起,至游客离开园区经营范围止。赔偿事项:当游客发生意外事故时,于当日持此卡到园区管理处办理赔偿事宜。本说明仅供参考,详细事宜请咨询园区管理处。”
据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网站显示,该园是中国最大的山地野生动物园,占地近6000余亩。
2月22日,媒体人来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玩,在售票处其工作人员称,门票90元,保险5元,一共95元。当媒体人问,能不能不买保险?工作人员称,不买保险出了事故由游客自己负责。
工作人员称,这个5元的保障卡是一份意外保险。但对于媒体人提问这份保险是哪家保险公司的,却没有人能答得出来。
随后,媒体人来到动物园接待中心咨询时,一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称:“这(保障卡)是保险、意外伤害险、意外险。如果你在园区有什么意外,被动物抓伤、咬伤就可以通过这个保险获得赔付。
当媒体人询问出了事怎么办时,工作人员回答称:“直接找景区,以前也发生过,景区有很多猴,(游客)被猴抓伤,直接找的是景区。”
媒体人反复询问,是哪个保险公司承包后,工作人员打了几个电话咨询之后回答称,是阳光人寿保险公司。
2月24日,阳光保险集团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人确认,经过排查,这个安全保障卡不属于阳光人寿保险公司,也不属于阳光财产保险公司。
2月24日,媒体人再次以游客身份拨打门票后面的电话咨询时,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位李姓工作人员称,园区自己的,不属于保险公司。
随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办公室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媒体人,这个安全保障卡是园区自己的。
上述刘先生表示,“主要是自驾车进入园区后,园区的很多门都是自动门,一开一关操作的时候经常夹到车辆导致车辆受损。再有就是由于园区的狮子、老虎是散养的,好多游客在那里长期停留、照相等,这些狮子、老虎有时看到这些车之后,就会去抓、咬保险杠,这些情况出现之后,要给人家维修,特别是这里面包括一些豪车,好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意跟我们合作,而且几块钱也没法赔,所以园区自己弄了这样一个安全保障卡。此外,由于园区猴子比较多,也出现过游客被抓伤、咬伤的情况,咬了以后也必须得给游客去治疗。此前也有保险公司与园区有过合作,但是后来保险公司要求实名制,好多保险公司也不愿意跟我们合作,所以就做了这样一个保障卡,出事之后就可以抓紧给游客维修车辆或治疗。”
同时,刘先生再三重申,这种安全保障卡不是强制的,即便是游客没有购买这种安全保障卡,如果其在园区出事,园区还是会赔偿的。由于这种安全保障卡不是强制销售的,属于园区自己内部设定的,所以也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当然也就没有任何保险公司的名字。
律师: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媒体人从北京保险业相关人士处获悉,2010年左右,北京保监局下发文件,规范意外险销售,要求保单实名制,并不允许撕票式意外险等的销售,实名制后,由于对销售环节的要求提高,从那时起,很多公园都停止销售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了。
那么,即使出于保障游客利益出发,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销自制安全保障卡的行为又是否存在问题呢?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在接受媒体人采访时认为,如果这是一个保险产品,那么其存在很多问题,如实名制的问题,因为没有合同双方的信息,会存在很大的漏洞;如果这不是一个保险产品,那么这样销售一种类似于保险产品的东西,也是有问题的。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金融业是一个管制的行业,销售类似于保险的产品,其属于违反《保险法》的行为,是要被取缔的。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在看了这个安全保障卡之后,对媒体人表示,一般情况下游客在园区受了伤,属于园区的责任,园区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而不是按约定来进行赔偿。他认为,这种安全保障卡属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业界:建议园区投保公众责任险
针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面临的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现实情况,保险业界也给出了一些建议。
保险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园区出于保障游客安全出发,同时又想转嫁自身的经营风险,最好的办法是投保公众责任险。某保险经纪公司的张先生在与 媒体人交流时认为,对于公园来说,现在销售意外险可能不太合适,园区向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反而会更加合适。对于游客来说,投保意外险,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如果游客在公园出了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公园有责任的话,就可以按公众责任险来进行理赔,一般来说公众责任险的费率很低,主要是看两个方面因素,一是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另一个是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一般情况下累计赔偿限额设定1000万元的话,对于公园来说其保费一年也只有几万元。据介绍,诸如商场、动物园、游乐场、影剧院等公众场合,均存在公众责任事故风险,这些场所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险来转嫁其风险。媒体人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有报道指出,上海野生动物园从1995年成立之初就开始购买景区公共责任险。
不过,媒体人了解到,目前国内公众责任险的投保率不高,保费占比仅约为财险保费的1%。
以北京为例,2009年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 《2008年北京市公众责任险现状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08年北京地区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仅为1.5亿元,占当地财险保费收入的1.1%,比2007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报告》显示,北京地区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数量相对于应投保企业数量少之又少,其中小企业投保率几近于零。投保的企业多为大型知名企业,其中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投保率远高于中资企业。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公众责任险的推广需各方参与,除企业认知度较低外,保险公司推广力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责任险都没有利润。”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责任险赔钱的原因除了保费低,管理要求高以外,风险逆选择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换言之,投保之后企业的出险率可能会提高。
慧择提示:虽然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工作人员表示,此保险系园区自己的安全保障卡,不属于保险公司的产品。但专家表示,园区这样做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