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财政局社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2013年度全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养老待遇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基准利率和调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69号)规定,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公布2013年度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计账利率为3%。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计账利率关系着参保人退休后可以享受怎样的养老保险待遇,去年重庆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计账利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