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安徽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获悉,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7区县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帮助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农房保险由全省统一采取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承保机构和保险金额。保险费每户20元,由省和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承保机构根据协议约定合理定损、及时支付赔款。
慧择提示:在中国农村群众基本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背景下,农房受灾往往得不到商业保险的赔付。将农房纳入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可帮助农户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