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监会近期下发《2014年人身保险监管重点》,人身保险监管重点提出应深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推动公司经营机制改革、推进产品监管方式改革等。
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市场化
《重点》提到保监会将从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经营机制,产品监管方式三方面着手,继续推进改革,增强市场活力。
在保险公司经营机制方面,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人身保险公司分险种核算和省级机构经营成果独立核算指导意见,研究建立高管人员履职过程持续监管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产品监管方式方面,《重点》称,“改革部分产品的备案制为报告制。加大对审批产品的审查力度,将产品需求与适应性分析、产品投产后内部管理平台、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以及近5年公司整体投资回报、消费者合法利益保护机制等纳入审批的必审内容。”建立产品申报电子化管理系统,逐步取消产品审批备案的纸质报送。
作为保监会重点监管指标之一的偿付能力今年再次被提及,但与去年不同的是,在今年的人身险监管重点中,提到了对“重点”保险的公司的满期给付、退保风险、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的监管。
银保渠道持续高压
在保险销售的规范性方面,《重点》指出,保监会将加强与银行监管部门合作,持续保持银保渠道监管高压态势。并严肃查处银保渠道通过各种手段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继续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简单化、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客户需求适应性分析制度,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人,从源头上减少销售误导。通过现场检查、暗访和客户回访等方式,查处各类销售误导问题。
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经办新农合等各类医保服务,协助政府转变医保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深度介入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大病保险单独核算、投标管理、盈亏调节和市场退出等相关制度,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开展。
慧择提示:除上述介绍外,人身保险监管重点还显示,我国今后将规范大病保险经营,出台促进和规范保险养老社区发展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市场化
《重点》提到保监会将从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经营机制,产品监管方式三方面着手,继续推进改革,增强市场活力。
在保险公司经营机制方面,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人身保险公司分险种核算和省级机构经营成果独立核算指导意见,研究建立高管人员履职过程持续监管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产品监管方式方面,《重点》称,“改革部分产品的备案制为报告制。加大对审批产品的审查力度,将产品需求与适应性分析、产品投产后内部管理平台、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以及近5年公司整体投资回报、消费者合法利益保护机制等纳入审批的必审内容。”建立产品申报电子化管理系统,逐步取消产品审批备案的纸质报送。
作为保监会重点监管指标之一的偿付能力今年再次被提及,但与去年不同的是,在今年的人身险监管重点中,提到了对“重点”保险的公司的满期给付、退保风险、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的监管。
银保渠道持续高压
在保险销售的规范性方面,《重点》指出,保监会将加强与银行监管部门合作,持续保持银保渠道监管高压态势。并严肃查处银保渠道通过各种手段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继续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简单化、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客户需求适应性分析制度,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人,从源头上减少销售误导。通过现场检查、暗访和客户回访等方式,查处各类销售误导问题。
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经办新农合等各类医保服务,协助政府转变医保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深度介入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大病保险单独核算、投标管理、盈亏调节和市场退出等相关制度,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开展。
慧择提示:除上述介绍外,人身保险监管重点还显示,我国今后将规范大病保险经营,出台促进和规范保险养老社区发展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