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经过一年的努力,云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四个州市,覆盖人群1168.7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46.85万人,农村居民1121.9万人,占全省参加基本医保城乡居民总人数的30%,实现保费收入3.15亿元。从云南保监会获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云南全省大病保险支付赔款达0.92亿元。同时,大病保险的开展拉近了保险公司和参保群众的距离,使得保险行业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新农合基本部分报销封顶线为7万元至9万元,超出部分只能由民政选择性进行救助。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后,个人自付超出3000元至7000元后可报销50%至90%,报销上限提升至10万元至20万元。”云南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昆明市2011年1月1日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3年选择昆明、曲靖先行开展州、市级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实际支付将不低于50%。
据介绍,云南保险业承保大病保险项目以来,各家公司均较好完成了政府交办的各项服务任务。丽江市自去年10月承保后,一个半月即完成2013年前10个月的补偿工作,补偿案件5319件,赔付金额933.5万元。文山州自去年11月承保后,一个月内赔付15206名患者达3873万元。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的开展拉近了保险公司和参保群众的距离,使得保险行业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也使得居民的重大疾病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