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结合我省实际,我省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全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月人均增加158元。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27元的标准增加。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其中,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对月基本养老金1300元以下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10元,体现了向基本养老金偏低群体的倾斜;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按30元增加,体现多缴多得,鼓励长缴多得。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进行特殊调整,两项特殊调整可合并累加。
另外,从今年开始,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与城镇企业同一政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
慧择提示: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向基本养老金偏低群体进行倾斜,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