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满2年发4个月失业保险金;满3年发8个月失业保险金;满4年发12个月失业保险金;满5年发14个月失业保险金;满6年发15个月失业保险金;满7年发16个月失业保险金;满8年发17个月失业保险金;满9年发18个月失业保险金;满10年或10年以上发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的,一次性发给本人2个月生活补助费;连续工作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不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
夫妻双方同时失业的每人每月增发8%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10年,并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大龄失业人员,在普通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发20%的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慧择提示:不同的情况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不同,失业人员要认真阅读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条例,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