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发布消息称,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
根据深圳保监局披露的消息,深圳巨灾保险制度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深圳巨灾保险保障的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含临时到深圳出差、旅游等人员,实现了全覆盖。
慧择提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维护了广大人们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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