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保监局此次推出的方案,深圳市巨灾保险制度是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用于巨灾发生时对所有在深人员的人身伤亡救助和核应急救助;二部分是巨灾基金。由深圳市政府拨付一定资金建立,主要用于承担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险赔付限额之上的赔付,且巨灾基金具有开放性,可广泛吸收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第三部分是个人巨灾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巨灾保险产品,居民自愿购买,主要满足居民更高层次、个性化的巨灾保险需求。
深圳保监局相关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还没有新的针对个人的产品推出,不过保险公司应该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来推出产品,也有可能是将原来的保险范围扩大,比如很多原来遭受巨灾不能赔付的纳入保险范围内。
深圳保监局相关人士认为,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商业性个人巨灾保险共同组成的 “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构成了一个多方参与且有效的“巨灾防护网”。
慧择提示:巨灾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其中提供个人巨灾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购买保险产品维护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