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省是我国种植水稻大省,可是由于遭遇自然灾害,导致水稻产量严重下降。为此,湖北省推行水稻产量保险。
今年6月以来,湖北省遭遇五十年一遇的极端干旱天气,黄梅县分路镇香世庵村农民沈友斌承包的近500亩稻田遭受严重损失。由于购买了水稻产量保险,沈友斌获得了19.2万元的保险赔款,解决了灾后及时恢复生产的资金问题。
湖北是产粮大省,同时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之一,农业保险风险更集中、保险需求更迫切、保障水平要求更高。为解决“三农”保险发展水平与农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湖北省保险业通过政策性与商业性险种组合创新的方式,积极开展水稻产量保险试点,着力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
截至目前,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和中华保险湖北分公司两家经办公司的试点面积突破1万亩,实现签单保费56.69万元,提供风险保障989.46万元,已支付赔款59.55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农民普遍反映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金额偏低,参加保险的热情递减。追根溯源,主要原因有:
一是伴随着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水稻生产面临着水涨船高的物化成本。目前,在剔除人工、薄膜、田地租赁等相关费用后,每亩水稻的直接物化成本在500元左右,而湖北省2008年确定的水稻保险每亩保障金额仅200元,与当前物化成本存在较大距离。
二是伴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具备规模化、集中化、专业化、标准化特点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正逐步取代早期零散种植的耕作模式,规模种植承担着比一般生产者高出数倍的生产成本,在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每亩最高200元的保险赔款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是伴随着农村土地的不断流转,农民逐年增收,“新生代”农场主和水稻种植农户们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需求更加迫切,同时也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政策性水稻保险无论是从保障金额还是保障形式来讲都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
为解决政策性水稻保险存在的问题,湖北保监局会同经办公司,先后多次成立专题调研组,分赴黄石、鄂州、黄冈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走访近百位农户,认真倾听农民的呼声,找准农民最迫切的需求。调研发现,因中稻产量较高,农民普遍愿意选种中稻,但中稻生长阶段在每年的5月-9月,属湖北省暴雨、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期,因此水稻产量保险对于中稻而言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为充分体现该险种的保障作用,湖北保监局指导经办公司结合湖北省中稻每亩平均物化成本,确定了保险金额,除享有既有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外,投保农户每亩只需缴纳56元保费,就能获得800元的风险保障。承保时,保险合同双方根据该地区水稻种植平均产量,约定每亩产量400公斤,保险金额为每亩800元,即每公斤成本2元。保险期内,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每公斤按照2元标准计算赔付。
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水稻产量保险对保费来源和投保方式没有限制。保费来源方面,既可以政府补贴一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承担一点,农户缴纳一点,也可由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农户全部自行承担。如大冶市地方财政专门拿出10万元补贴农户缴费。投保方式方面,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农户可自行参保,也可选择倚靠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保或者以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水稻产量保险作为政策性水稻保险的补充保障,极大提高了保险保障水平,每亩800元的保额,再配合政策性水稻保险每亩200元的保额,保险保障金额达到每亩1000元,提高了5倍,较好解决了目前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不足的问题。试点地区将每亩水稻保额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1000元,基本达到水稻平均产值水平,开创了全国水稻产量保险试点的先河。2013年6月中旬,湖北省成功在大冶市签发水稻产量保险第一张保单。
慧择提示:购买水稻产量保险后,如果水稻因某些原因导致减产就可以获得赔偿。水稻产量保险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户的经济损失,希望更多的农户参加水稻产量保险。
今年6月以来,湖北省遭遇五十年一遇的极端干旱天气,黄梅县分路镇香世庵村农民沈友斌承包的近500亩稻田遭受严重损失。由于购买了水稻产量保险,沈友斌获得了19.2万元的保险赔款,解决了灾后及时恢复生产的资金问题。
湖北是产粮大省,同时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之一,农业保险风险更集中、保险需求更迫切、保障水平要求更高。为解决“三农”保险发展水平与农民需求之间的矛盾,湖北省保险业通过政策性与商业性险种组合创新的方式,积极开展水稻产量保险试点,着力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
截至目前,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和中华保险湖北分公司两家经办公司的试点面积突破1万亩,实现签单保费56.69万元,提供风险保障989.46万元,已支付赔款59.55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农民普遍反映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金额偏低,参加保险的热情递减。追根溯源,主要原因有:
一是伴随着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水稻生产面临着水涨船高的物化成本。目前,在剔除人工、薄膜、田地租赁等相关费用后,每亩水稻的直接物化成本在500元左右,而湖北省2008年确定的水稻保险每亩保障金额仅200元,与当前物化成本存在较大距离。
二是伴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具备规模化、集中化、专业化、标准化特点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正逐步取代早期零散种植的耕作模式,规模种植承担着比一般生产者高出数倍的生产成本,在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每亩最高200元的保险赔款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是伴随着农村土地的不断流转,农民逐年增收,“新生代”农场主和水稻种植农户们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需求更加迫切,同时也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政策性水稻保险无论是从保障金额还是保障形式来讲都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
为解决政策性水稻保险存在的问题,湖北保监局会同经办公司,先后多次成立专题调研组,分赴黄石、鄂州、黄冈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走访近百位农户,认真倾听农民的呼声,找准农民最迫切的需求。调研发现,因中稻产量较高,农民普遍愿意选种中稻,但中稻生长阶段在每年的5月-9月,属湖北省暴雨、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期,因此水稻产量保险对于中稻而言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为充分体现该险种的保障作用,湖北保监局指导经办公司结合湖北省中稻每亩平均物化成本,确定了保险金额,除享有既有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外,投保农户每亩只需缴纳56元保费,就能获得800元的风险保障。承保时,保险合同双方根据该地区水稻种植平均产量,约定每亩产量400公斤,保险金额为每亩800元,即每公斤成本2元。保险期内,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每公斤按照2元标准计算赔付。
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水稻产量保险对保费来源和投保方式没有限制。保费来源方面,既可以政府补贴一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承担一点,农户缴纳一点,也可由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农户全部自行承担。如大冶市地方财政专门拿出10万元补贴农户缴费。投保方式方面,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农户可自行参保,也可选择倚靠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保或者以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水稻产量保险作为政策性水稻保险的补充保障,极大提高了保险保障水平,每亩800元的保额,再配合政策性水稻保险每亩200元的保额,保险保障金额达到每亩1000元,提高了5倍,较好解决了目前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不足的问题。试点地区将每亩水稻保额由目前的200元提高到1000元,基本达到水稻平均产值水平,开创了全国水稻产量保险试点的先河。2013年6月中旬,湖北省成功在大冶市签发水稻产量保险第一张保单。
慧择提示:购买水稻产量保险后,如果水稻因某些原因导致减产就可以获得赔偿。水稻产量保险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户的经济损失,希望更多的农户参加水稻产量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