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母亲因脑梗塞住院治疗,2013年上半年的医药费总额3385元,当李先生拿着治疗票据去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市,办公室最后核准报销的药费仅为35.52元。而新农合办公室给出的解释是有些药不在新农合用药目录内。
李先生觉得既然国家弄出这么一样所谓惠民的政策,就该实实在在的为农民办些实事。花了3000多元,就报销三十几元,显然,李先生对这个结果不能接受。
事实到底如何,李先生的母亲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有无错误?盐城市卫生局已接到该投诉展开调查。
慧择提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应该搞口头宣传,仅仅把惠及民生挂在嘴边。有关部门应抓紧时间核查此事,切实保护参保人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