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将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昨日再度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如此建议,这代表着今后失业人员可能会领取到更高的失业保险金。
此前审议时,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应考虑经济发展形势、缴费工资水平等因素,采取更灵活化的计发标准。
昨日提交大会的草案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同时,省政府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当然,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可以根据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做出相应的调整,这一规定使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金额更加科学、合理,值得其他地区的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