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广东省是异地务工者集中的大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了一项过渡条款,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此外,二审稿还建立了失业保险费费率调整机制,地方政府可以实行浮动费率,对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适当下调费率。
慧择提示:外省户籍人员可在就业地领取保险,大大简化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领取手续,使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获得了保险保障,这是一项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