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伟称,要把握战略机遇,主动协调推动金融管理部门出台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新机制等在试验区内先行先试。要优化配套服务,抓紧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业扶持政策,吸引更多功能性金融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集聚发展。
实际上,对于自贸区设立之后是否将有系列的优惠政策出台,此前官方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即自贸区是改革,而不会有优惠政策。就此,上海金融办一位人士对笔者称,上海拟出台的自贸区金融业扶持政策与上述的表态并不矛盾。“我们主要是从配套服务的角度来吸引功能型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
2009年8月,上海曾发布《上海市集聚金融资源 加强金融服务 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该决定曾在人才激励与服务、机构扶持、创新奖励、区域布局、行政服务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该规定对于吸引各类功能性金融机构进入上海,参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上述金融办人士称,在引导各类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自贸区之时,地方政府有必要结合自贸区区域特征,进一步优化原有的政策。该人士称,吸引各类功能型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将成为上海市金融办明年重要的一项工作。
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中资商业银行在自贸区内设立分行、多家外资银行设立支行网点;交银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在自贸区内设立子公司;而保险业中已有中国太保、大众保险入驻自贸区。就在昨日,上海农商行的自贸区分行挂牌设立,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其自贸区支行获批。
慧择提示:上海自贸区将及时研究提出不断深化和完善自贸试验区有关金融制度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服务工作;优化配套服务,抓紧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业扶持政策,以吸引更多功能性金融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集聚发展。